日本半导体大厂东芝(Toshiba)在多年前控告力晶和力积专利侵权案,19日智能财产法院判决被告要赔偿东芝新台币近1亿元及利息,力积则是表示将提起上诉。
东芝2014年于台湾智能财产法院对力晶、力积等四家公司提出专利侵权诉讼,主要是关于侵犯NAND存储器在台湾的专利权,且东芝也要求智能财产法院禁止这四家侵权公司制造及销售其NAND存储器专利的产品,并要求损害赔偿。
智能财产法院于19日判决力晶和力积等被告应给付东芝近新台币一亿元,并负担东芝一半的诉讼费用。目前力积表示,公司一向是尊重智能财产权,预计于31日与其它共同被告提起上诉。
目前力晶虽然有NAND存储器产品,但生产的比重不高,主要是力晶已经转型为晶圆代工厂,包括CMOS/LCD Driver IC等,以及DRAM芯片的代工生产。